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黃小姐(分機2193)/供應處池小姐(分機4903)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黃小姐(分機2193)/供應處池小姐(分機4903)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93/490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07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3.管理顧問業(I10306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之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含電機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電機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納稅證明。
3.管理顧問業(I103060):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防災計畫書技術諮詢階段:
(1)契約簽約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立約商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
(2)本公司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立約商應向評定機構提出申請技術諮詢,並於評定機構召開審查會議後依會議結論修正相關資料,並取得評定機構之技術諮詢決議函。
(3)依評定機構之技術諮詢決議函內容確認防災計畫書變更是採用書面審查或需再召開審查會議。若只需書面審查,則項目01124召開審查會議費,依程序辦理變更追減。
(二)防災計畫書變更階段:
(1)本公司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立約商應向評定機構提出防災計畫書變更申請。
(2)評定機構依所提出之防災計畫書辦理書面資料審查,並提出書面審查意見,立約商需依書面審查意見修正。
(3)若評定機構需辦理防災計畫書審查會議,立約商需依審查會內容製作相關簡報及報告書,並應參與審查會議。後續依審查會議之意見修正防災計畫書,並取得評定機構審核通過函。
2、履約地點:萬華車站(臺北市萬華區富福里康定路382號 )
3、履約執行單位:臺北工務段/承辦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6846534#2193。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不含營業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