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0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為配合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請廠商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詳附加說明欄之特別聲明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修理業(JA0299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 或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2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其它]: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本公司花蓮機廠(花蓮市國聯一路100-5號)。 3.履約期限: (一)、工作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二)、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 每輛柴油客車DR1000型配置1組散熱器總成。工期12工作天,起於接獲本廠通知後隔日開始施工,截至本廠收到該批次每輛柴油客車DR1000型配置1組散熱器總成止。 2. 每輛柴聯車DR3100、DR3150型配置1組散熱器總成。工期12工作天,起於接獲本廠通知後隔日開始施工,截至本廠收到該批次每輛柴聯車DR3100、DR3150型配置1組散熱器總成止。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或無障礙坡道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請洽本公司花蓮運務段電話:03-8561602#2009)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8T01:21:15+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修理業(JA0299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 或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2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