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0214S2040S 已決標公告

臺南電力段九曲堂電力分駐所門口圍籬新設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部分)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律豐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3,450
原始預算
$ 513,4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履約:高雄工務段薛敏權07-5880163#351/招標:薛小姐
聯絡電話 (07)5884060#2455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履約:高雄工務段薛敏權07-5880163#351/招標:薛小姐
聯絡電話 (07)5884060#2455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1 09:30
開標時間 114/12/11 10:30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 3.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履約地點 :高雄市大樹區中興街王爺巷64-1號(本公司臺南電力段九曲堂電力分駐所)
其他:履約期限 :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 (2)廠商於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向本公司提出本工作說明之「規劃成果」並依指定日期簡報。 (3)「規劃成果」,經本公司審定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基本設計」。 (4)「基本設計」經本公司審定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提出「細部設計」及工程預算書。 (5)「細部設計」經本公司審定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可供辦理發包採購之設計圖說及工程預算書(含招標文 件)。 (6)上列各時程,廠商於接到本公司審查意見(會議結論)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依本公司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製作綜理表。 (7)廠商應依本公司通知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8)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獲本公司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工務段薛敏權07-5880163#351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折扣率)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聯絡人
履約:高雄工務段薛敏權07-5880163#351/招標:薛小姐
聯絡電話
(07)5884060#2455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聯絡人
履約:高雄工務段薛敏權07-5880163#351/招標:薛小姐
聯絡電話
(07)5884060#2455
傳真號碼
(07)58840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1 09:30
開標時間
114/12/11 10:30
開標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公司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臺鐵新左營站聯合辦公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 3.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繳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履約地點
:高雄市大樹區中興街王爺巷64-1號(本公司臺南電力段九曲堂電力分駐所)
其他:履約期限
: (一)規劃、設計部分: (1)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 (2)廠商於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向本公司提出本工作說明之「規劃成果」並依指定日期簡報。 (3)「規劃成果」,經本公司審定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基本設計」。 (4)「基本設計」經本公司審定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提出「細部設計」及工程預算書。 (5)「細部設計」經本公司審定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可供辦理發包採購之設計圖說及工程預算書(含招標文 件)。 (6)上列各時程,廠商於接到本公司審查意見(會議結論)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依本公司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完成並製作綜理表。 (7)廠商應依本公司通知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8)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獲本公司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高雄工務段薛敏權07-5880163#351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折扣率)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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