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A.15.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盧小姐/主辦:臺東工務段 |
| 聯絡電話 | (03)8576140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
| 傳真號碼 | (03)85761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7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4/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4/23 10:00 |
| 開標時間 | 115/04/23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為配合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請廠商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詳附加說明欄之特別聲明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1.有效期間內建築師開業證書。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1.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2.技師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 C.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為土木工程)。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3.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執業科別為土木工程)。4.納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其它 | 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本公司臺東車站運轉室(臺東市岩灣路101巷582號),文件送至:本公司臺東工務段(臺東市岩灣里岩灣路101巷406號)。 3. 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應於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廠商應於簽約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經核定後7日曆天內開工,廠商未提出工作計畫書經本公司核定前不得進場從事測量部分。 (2)測量部分:工作計劃書經本公司審查核定後,於本公司書面通知次日起7日曆天開工並於20日曆天內完成。 (3)工程初步設計(委託規劃部分):測量成果報告經本公司審查核定後,於本公司書面通知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 (4)工程細部設計(委託設計部分):委託規劃成果報告經本公司審查核定後,於本公司書面通知次日起60日曆天完成。 (二)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 各部分服務事項成果請廠商提供書面資料一式六份(含CAD、PDF電子檔光碟片)送交本公司審查,並依本公司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 (四) 設計成果經本公司審查後,廠商於接到本公司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次日起,應依本公司審查意見15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修正次數以三次為限,第二次及第三次修正時間各為10日曆天,每逾期1日扣除契約價款1,000元整,並以該單項契約金額30%為上限後解除契約。 (五) 設計成果經本公司審查核可並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及施工預算書依本公司格式,送交本公司辦理發包,並依本公司指定開標時間,派員到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時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解釋設計疑義等。 (六) 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七) 若因路線封鎖因素或疏運計畫,致使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者,本公司得依實 際狀況延長工作期限。 (八) 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以本公司書面通知期限辦理,每逾1日則罰1,000元整。 (九) 以上各款未依期限完成者,視同逾期,依上說明及合約罰則辦理。 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總價。 5.本案採不含稅營業稅總價為開標時比價基礎。 6.本次視為第5次開標。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請洽本公司東區營運處電話:03-8561602#2009)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截標時間 | 115/04/23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