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A.15.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黃小姐/主辦:宜蘭工務段 |
| 聯絡電話 | (03)8576140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
| 傳真號碼 | (03)85761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2新北市政府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05 10:00 |
| 開標時間 | 113/12/05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開標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b.有效期間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有效期間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或水土保持)、技師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
| 其他:其它 | :一.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二.履約地點:新北市瑞芳區-本公司平溪線三爪子橋。 三.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 (1)本案自決標後,經本公司書面通知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會議,並於協調會決議開工日期。 (2)委託設計: 自開工日起10日曆天內提出測量成果,10日曆天內提出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圖及預算書;10日曆天提出結構物調查報告,正式預算書圖審定完成後,待本公司辦理工程發包工作決標完成 ,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3)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4)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四.本案第1次開標,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但含保險費。 六.本案已訂明固定之服務費率,以統一折扣率(%)決標。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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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