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5/06/23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
| 機關代碼 | A.15.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王子峻 |
| 聯絡電話 | (02)23491109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
| 傳真號碼 | (02)2349125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3年(114-116年)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億4,550萬元,第1年(114年)預算金額為4,850萬元,保留未來2年(115-116年)辦理後續擴充2次之權利,預估金額為新臺幣9,700萬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4/06/24 |
| 原公告日 | 114/06/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5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5元 |
| 總計 | 57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6/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7/01 09:00 |
| 開標地點 | 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本署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40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含須不間斷運作會影響公眾利益系統,妥擬須繳納。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含須不間斷運作會影響公眾利益系統,妥擬須繳納。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第7點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審查規定詳如投標須知該點註1及註2相關內容) 四、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說明。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940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採購案的預算金額,並應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審查規定詳如投標須知該點註1及註2相關內容)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科技發展組承辦人:王子峻 電話:02-23491109 2.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 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更正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履約期限: (1)期初: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20日(含)內交付專案執行計畫書審查,並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含)內交付經本署查驗合格之專案執行計畫書。 (2)期中:應於114年8月7日(含)前交付招標規範記載之工作事項之期中產品初稿,並應於114年8月14日(含)前交付經審查完成之期中產品完稿。 (3)期末:應於114年11月13日(含)前交付招標規範記載之工作事項之期末產品初稿,並應於114年11月27日(含)前交付經審查完成之期末產品完稿,且交付監測預警服務平臺系統弱點掃描與軟體源碼檢測之安全檢測報告。 8.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需要者擇期簡報,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9.更新招標文件:配合工程會招標文件範本更新,本次公告除更新招標公告之履約期限外,另更新「招標投標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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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