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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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A.15.1.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哲民 |
| 聯絡電話 | (05)2593900#306 |
| 機關地址 |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
| 傳真號碼 | (05)25922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BE113-09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適用條款 |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
| 核准文號 | 1140200796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04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12/04 09:30 |
| 開標地點 |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5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42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下列附加說明(五)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一)基本資格: 1.政府核准登記之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二)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營造業登記證書。3.承攬工程手冊(第1~12頁)或工程記載手冊。(若該業之主管法令規定無承攬手冊者可免附)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5.廠商納稅之證明。6.廠商信用之證明。7.投標廠商聲明書。8.廠商切結書1。9.營造業聲明書(僅限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提出)。10.標單(含工程估價單)。1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詳如下列附加說明(五)】。12.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13.本採購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14.工程企劃書一式10份。15.退還押標金申請單。註:各項資格文件審查,併依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各該表件及相關說明文件辦理。 (三)招標文件相關內容與本公告內容如有不⼀致時,請依照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機關請求釋疑。 (四)本採購案屬114-116年度之預算,該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五)有關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說明如下: 1.於截止投標日之前10年內,曾辦理吊索型橋梁之工程案件,且該工程需已竣工結算及其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採購案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計3,999萬4,464元),或該工程橋梁完成長度不低於本採購案橋梁設計長度之五分之二(計54.4公尺)者,至少需1件。 2.上述經歷之證明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之影本,或;(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3)契約連同驗收紀錄之影本,或;(4)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 3.上開證明文件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4.上述之「原始定作人(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為目的,出資規劃、興建工作物或採購該標的,並對該成果享有使用、收益或處分之權能者。 5.不同廠商提出同一履約經歷時,除非該等廠商得證明該經歷確屬由該等廠商分別完成外,本機關另得查證該等履約經歷是否屬實。 (六)有關圖號A-09說明4.本工程吊橋拆除作業包含地久吊橋及天長吊橋,與詳細價目表壹.二.28所載標的未一致一節,其中需拆除天長吊橋部分係屬誤繕,後續如決標後將依本採購案工程契約第1條第3款規定辦理補正。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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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