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1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號,或非營利社團法⼈、財團法
⼈、機構或團體,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其他:附加說明
(⼀)委託內容請參閱委託服務說明書,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應以中文橫式書寫,A4紙張⼤⼩,加編⾴碼裝訂成冊,共1式10份。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內容視同契約書之⼀部份,得標廠商應依據構想及評選結論辦理後續規劃執⾏。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內容應包括:1.企劃主題、內容、特⾊、創意及⾏銷構想等。2.整體架構、規劃主軸、內容配置等。3.全案規劃辦理時間、進程、模式等。4.預算經費合理規劃及配置。5.投標單位主要專任⼯作⼈員學經歷。6.廠商過去類似⼯作經驗實績紀錄、證明文件等。7.其他創意加值⽅案:其他依專業服務建議提供本案招標履約標的以外之新增創意項⽬。 (⼆)評選(審)須知:詳投標廠商評選(審)須知。(三)注意事項:1.服務建議書於規定⽇期送達後,均不得要求更改或補充任何資料。2.投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除得標廠商著作權歸本處所有不予歸還外;其餘未得標廠商限於開標⽇起7⽇內親洽機關立據領回,逾期視為⾃願作廢論,由機關⾃⾏處理。3.不當之解釋:除另有正式書⾯解釋或說明外,本處之員⼯均無權對各種招標文件意義,作任何⼝頭之說明或解釋。任何⼝頭說明或解釋,均對本處無任何約束,或限制其在契約範圍內⾃由⾏使其職權。4.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時,應⾃公告⽇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內,以書⾯向機關請求釋疑;機關於投標截⽌期限前1⽇以書⾯答復之。5.評選(審)會議⽇期及地點:機關另⾏通知。6.本採購屬116年度預算,倘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8T01:44:14+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號,或非營利社團法⼈、財團法
⼈、機構或團體,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