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即簽約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提供之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企劃書及各種動畫、模型、範本等),本機關均不予經費補助。
(二)服務建議書每份頁數以不超過30頁為原則(附錄不計),內容詳如採購需求書。
(三)評選作業:詳如廠商評選辦法。
(四)議價定約:由獲選第1名者獲優先議價議約權,經評選會後由機關與第1名廠商議價議約,獲選第1名廠商若放棄者,由第2名遞補,餘類推之;依規定程序完成議價決標後,經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簽訂委託契約書,若無故不依時限簽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五)注意事項:
1、廠商出席機關公開評選會,由廠商推派代表1人進行簡報(如計畫主持人、專案經理等,團隊人員介紹應載明於服務建議書中)。
2、本案機關不帶領現場勘查,請自行前往。
3、投標廠商應於規定日期送達12份服務建議書後,均不得要求更改或補充任何資料。
4、評選結果揭曉後,所有參選廠商之資格證明文件1份、服務建議書3份等,由機關無償收存歸檔。除第1名正取且經決標訂約者著作權歸機關所有不予歸還,第2、3名俟正取者與機關簽訂合約後7日後領回,其餘參加者限7日內憑投標廠商印鑑親洽機關立據領回所提送其餘之服務建議書,逾期視為自願作廢論,由機關自行處理,廠商一經投標,即視同同意本條規定。
5、本採購案服務酬金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遭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