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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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A.15.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高冠明 |
| 聯絡電話 | (03)8821725#11 |
| 機關地址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傳真號碼 | (03)882146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倘115年度勞工基本薪資上漲、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調漲及相關保費、退休金變動致所負擔之薪資成本增加,或機關因實際需要辦理後續擴充,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保留增購之期間至116年1月31日止。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臺幣100萬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10 11:00 |
| 開標地點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因本案攸關公共空間清潔,為確保廠商履約不中斷,有此必要。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其他:履約期限 |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須知第64條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清潔服務業】或【人力派遣業】之廠商。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契約工作期限:自民國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本案如因招標作業不及,實際開工日以機關通知為準,契約價金以實支實付計算)。 (二)本案採購之人事費、勞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採每月分期給付;雇主意外責任險、團體意外險於第1期核實給付年度價金;材料設備、管理費及稅額採總價分期定額給付。 (三)廠商於投標前應充分了解各履約範圍、項目、人力配置等相關資料,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終止契約。 (四)本案屬勞務工作,契約價金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五)履約地點:花蓮縣 (瑞穗、卓溪、玉里、富里)及台東縣 (池上、海端、關山、延平、鹿野、卑南)等鄉鎮。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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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