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之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1式1份,詳下列:
1. 廠商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公立學校應檢附公函。
(3)自然人及公立研究單位則免繳附本項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依法令無則免)。
3. 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5. 廠商責任切結書。
6. 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全份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清單>,廠商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投標方式送達招標機關於招標文件所指定之場所: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秘書室),地址:72742 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二、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上網政府採購電子領標投標系統 http://www.geps.gov.tw),不提供現場及通訊購買,另投標文件及裝封請參考< 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並請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檢視以維資料完整。
三、倘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