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或以通信購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投標廠商應逕行考量郵遞時間或至現場向本處秘書室購買。 2.招標文件新臺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註明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署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郵購請附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之回件大信封,招標文件約重260公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或郵寄臺東縣成功郵政第40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8月31日24時00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法人: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明書影本。(自然人免附)
(2)機構或團體:檢附持有證明文件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公告得檢附第一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免再次下載招標文件。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