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
|---|---|
| 機關代碼 | A.13.8.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白玲愉 |
| 聯絡電話 | (04)26811676#4309 |
| 機關地址 | 437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36號 |
| 傳真號碼 | (04)2681706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207,996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10/12 |
| 原公告日 | 112/10/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3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領標每份工本費2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0/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10/18 09:0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3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萬元整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投標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3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 45 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兩項資格之一): a.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含有環工、土木或水利等工程顧問業。 b.依法登記開業之環工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2.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技師科別:環工或水利)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押標金憑證或單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係指乙方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由甲方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一) 規劃設計部分: 1. 乙方應於▇決標日□甲方簽約日□甲方通知日起 45 天/月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甲方於招標時載明) 甲、地質鑽探分析、現場測量調查(含試挖):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地質鑽探分析、現場測量調查(含試挖),並提送成果文件報予甲方;如甲方對其提送相關文件資料有意見,乙方應於收到甲方意見後3日曆天內改正後送交甲方,乙方未於期限內提送或改正後成果未獲甲方審查同意者,依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自改正送交期限次日起,計罰逾期違約金。 乙、基本設計 乙方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作業(含調查成果),並提送基本設計文件報予甲方。如甲方對其提送相關文件資料有意見,乙方應於收到甲方意見後5日曆天內改正後送交甲方;乙方未於期限內提送或改正後成果未獲甲方審查同意者,依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自改正送交期限次日起,計罰逾期違約金。 丙、細部設計與招標文件 基本設計完成後經甲方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作業並送交甲方。如甲方對其提送相關文件資料有一件,乙方應於收到甲方意見後5日曆天內改正後送交甲方;乙方未於期限內提送或改正後成果未獲甲方審查同意者,依契約第十三條規定自改正送交期限次日起,計罰逾期違約金。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大甲幼獅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10/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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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