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101483 已決標公告

115年北區專案委託專業仲介協助產業用地媒合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機關代碼 A.13.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淑慧
聯絡電話 (02)26550200#8085
機關代碼 A.13.8.1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聯絡人 詹淑慧
聯絡電話 (02)26550200#8085
傳真號碼 (02)2655019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1年(含當年度),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0元(含當年度增購金額),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本分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於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之企劃書,俟本分局核定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企劃書,或企劃書經本分局審查不合格者,本分局得宣布廢標並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電子領標系統領取者0元,聯絡電話:(02)26550200#8085,傳真:(02)26550199。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6 16: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F1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執行之保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檢附有效期間內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廠商資格證明。(營業項目需有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納稅之證明。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85-8945,傳真:(02)2655-0199,地址:(115603)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媒合產業用地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6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淑慧
聯絡電話
(02)26550200#8085
機關代碼
A.13.8.1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聯絡人
詹淑慧
聯絡電話
(02)26550200#8085
傳真號碼
(02)2655019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1年(含當年度),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0元(含當年度增購金額),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本分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於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之企劃書,俟本分局核定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企劃書,或企劃書經本分局審查不合格者,本分局得宣布廢標並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電子領標系統領取者0元,聯絡電話:(02)26550200#8085,傳真:(02)26550199。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6 16: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F1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執行之保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檢附有效期間內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廠商資格證明。(營業項目需有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納稅之證明。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85-8945,傳真:(02)2655-0199,地址:(115603)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媒合產業用地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6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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