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3.6.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吳秉軒 |
| 聯絡電話 | (02)29173282#328 |
| 機關代碼 | A.13.6.5 |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 機關地址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 聯絡人 | 吳秉軒 |
| 聯絡電話 | (02)29173282#328 |
| 傳真號碼 | (02)2918349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計畫為2年計畫之第1年計畫,機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廠商增購之權利,惟該年度工作績效未經機關審核過或次年度服務建議書提送1次未獲機關核可者,則喪失承辦次年度計畫之權利,如經本分署審核通過始取得115年度計畫之優先議價權金額4,000,000元整,議價不成本分署得重新辦理公開評選;擬增購項目及內容詳評選須知附件一委託服務計畫說明書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1/02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01/02 09:30 |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4年12月15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為機構、法人或團體者,登記或設立應具有研究發展、環境工程、水資源、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等項目之一。 2.廠商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 3.廠商為公司者,其營業登記或設立應有研究發展服務業或工程技術服務業,其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登記營業範圍應有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等項目之一。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標案名稱為「114~115年度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開放供外來旅客(每日最多4,000車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共同管理協調會報總顧問(1/2)」因政府採購網標案名稱限填40個中文字,故特此說明。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欵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異議,逾限不予受理。 3.招標機關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恢復上班當日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4.本案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餘詳招標文件。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本分署政風室【電話:(02)2914-6036、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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