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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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9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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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A.13.6.1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豊閎 |
| 聯絡電話 | (03)8325103#1506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
| 傳真號碼 | (03)833502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採購金額上限以不得超過本預算金額2倍為限,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9/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截止投標 | 114/09/24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09/24 09:3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0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九河分署410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4/11/24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或970花蓮國安郵局第179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4年11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決標方式 | : 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投標廠商需提送服務建議書,請詳閱「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須知」。機關辦理減價或比減價,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 其他:其它 | : 1.投標廠商應詳閱「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2.開標後,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判為不合格標。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詳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以票據繳納者,以本分署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九河分署410專戶,臺灣銀行花蓮分行018036073822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之日起五日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紙本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相符之影印本。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工務科-(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電話:03-8325103#1506、傳真:03-833502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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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