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001 已決標公告

本學院中央空調設備系統改善工程採購案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決標日:105/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匯宇工程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80,000
原始預算
$ 9,853,481
底價金額
$ 9,815,000
決標折數
98.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代碼 A.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博加
聯絡電話 (02)27331047#1509
機關代碼 A.11.7
單位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聯絡人 黃博加
聯絡電話 (02)27331047#1509
傳真號碼 (02)2736320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1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04.30(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其他機構、組織)設立證明文件 甲級(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應檢附冷凍空調業登記證、當年度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如依法免繳稅,亦應提供證明文件) (3)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證明文件(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請放入標單封) (6)投標標價清單(標價不得高於預算金額,含工程標單、工程詳細價目表,請放入標單封)。 (7)投標廠商應備文件審查表(本項宜予檢附,惟未附者,仍可由本學院逕為審查) (8)押標金繳納證明。 (9)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1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相關切結書 (1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請詳閱投標須知,並以其最優先適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決標方式為公開招標,並以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廠商須製作服務建議書到院簡報。 2.本案價格文件請放入標單封,其餘文件請放入證件封,請投標廠商特別注意。 3.本案對於招標文件有前後矛盾或有需澄清者,宜請書面方式提出,俾利轉知規劃設計廠商提出說明或更正公告,請密切注意本案更正公告訊息。 4.現場察看及需求內容說明,請洽本學院分機1503王組員約定時間。 5.本次第2次招標內容與第1次招標內容不同者,招標文件電子檔名和其內文均有註明,請參閱。 重點提示: (1)履約期限延長至106.4.30 (2)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須知內評分比重更換,加重「完工後保固及維護管理計劃」比重,增加該項目「服務建議書附件應附文件」內容。 (3)契約保固條件維持原標準,維護部分改為1年。 (4)標單補正原漏列部分。 (5)投標須知版本更新、文字敘述調整。 (6)刪除參考設備保養及維護細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博加
聯絡電話
(02)27331047#1509
機關代碼
A.11.7
單位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聯絡人
黃博加
聯絡電話
(02)27331047#1509
傳真號碼
(02)2736320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1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04.30(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其他機構、組織)設立證明文件 甲級(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應檢附冷凍空調業登記證、當年度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如依法免繳稅,亦應提供證明文件) (3)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證明文件(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請放入標單封) (6)投標標價清單(標價不得高於預算金額,含工程標單、工程詳細價目表,請放入標單封)。 (7)投標廠商應備文件審查表(本項宜予檢附,惟未附者,仍可由本學院逕為審查) (8)押標金繳納證明。 (9)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1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相關切結書 (1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請詳閱投標須知,並以其最優先適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決標方式為公開招標,並以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廠商須製作服務建議書到院簡報。 2.本案價格文件請放入標單封,其餘文件請放入證件封,請投標廠商特別注意。 3.本案對於招標文件有前後矛盾或有需澄清者,宜請書面方式提出,俾利轉知規劃設計廠商提出說明或更正公告,請密切注意本案更正公告訊息。 4.現場察看及需求內容說明,請洽本學院分機1503王組員約定時間。 5.本次第2次招標內容與第1次招標內容不同者,招標文件電子檔名和其內文均有註明,請參閱。 重點提示: (1)履約期限延長至106.4.30 (2)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須知內評分比重更換,加重「完工後保固及維護管理計劃」比重,增加該項目「服務建議書附件應附文件」內容。 (3)契約保固條件維持原標準,維護部分改為1年。 (4)標單補正原漏列部分。 (5)投標須知版本更新、文字敘述調整。 (6)刪除參考設備保養及維護細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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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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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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