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機關代碼 | A.11.6.2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律均 |
| 聯絡電話 | (02)22616192#6322 |
| 機關地址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
| 傳真號碼 | (02)226203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7 10:30 |
| 開標地點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保全業(營業項目代碼:I901011)證明文件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授權書(正本,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需開標前出示)。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查詢押標金等資料同意書(正本)。 7、切結書(正本)。 8、保全許可證(影本)。依保全業法第5條規定申請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領取招標文件方式: (一)親自領標: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本署總務科(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3樓,02-22616192#6322承辦人員領取)。 (二)郵遞領標: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招標文件案名」、「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 公克)並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連絡人姓名、電話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總務科」索取。※廠商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往返時間,以免逾期※ (三)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web.pcc.gov.tw)免費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二、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三、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含利潤、雇主意外責任險、健保補充費及管理所需一切費用等)報價。決標後,廠商報價再與標價清單中機關預列固定金額合計加計5%營業稅為契約總價(詳如投標標價清單;派駐保全如需加班或出差,需事前經機關同意,其加班費及差旅費,不含於契約價金,如發生此等費用,其計算方式依勞動法令規定另行支付)。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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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