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08/2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1.2.1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7)7152158#705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 |
| 傳真號碼 | (07)71522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8/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9/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9/01 17:20 |
| 開標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8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1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60工作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並完成充電樁安裝測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廠商勿再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已繳納押標金證明文件。 6.代表人委託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到場者免附;代理人現場繳交者亦得免附於標封內)。 7.切結書(關於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8.車載遠端網路控制器聲明書、切結書;屬國產者,應出具經濟部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9.投標標價清單。 10.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1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須知: 1.開標時,投標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具備授權書)到場備詢,並攜帶身分證明,無法證明身分者不得參加開標。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且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5.本機關將於開標後擇期辦理評選委員會,投標廠商須將車輛駕駛至本機關供現場勘查。請投標廠商至遲於辦理評選日前,先致電本分署承辦人員,以確定評選會當日將參與投標之車輛駛入本分署地下停車場之車位及時間,若未及時詢問或未提供車輛供委員現場勘查,將影響評選分數,請廠商注意自身權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9/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