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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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灣高等檢察署 |
|---|---|
| 機關代碼 | A.11.1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許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3713261#6623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
| 傳真號碼 | (02)2382680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9/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9/29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署第三辦公室4樓434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0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高等檢察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高等檢察署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臺灣高等檢察署收發室收(請由臺北市博愛路127號進入)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決標次日起開工(餘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乙級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2.甲級電氣承裝業及乙級空調承裝業(含以上,須同時具備)。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乙級綜合營造業(含以上):請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及營造業公會會員證之影本。 ◆甲級電氣承裝業及乙級空調承裝業(含以上,須同時具備):請檢附甲級電氣承裝業登記證明、乙級空調承裝業登記證明、電氣承裝業及空調承裝業相關公會會員證之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應於決標次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且應於109年12月20日前竣工。 ※廠商如需現勘了解現況,請洽臺灣高等檢察署總務科聯絡人:許先生,聯絡電話:02-23713261 分機6623,本署將另行指定日期協同廠商至現場勘驗。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規定,採電子領標,等標期得縮短3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 ※注意事項: (1)本案需執行使照變更作業,廠商得優先完成工程建置與竣工驗收,當竣工驗收完成且尚未完成使照變更作業時,廠商得請領驗收合格尾款99%,在完成使照變更後再請領驗收合格尾款1%。 (2)廠商須配合機關編列之分年預算辦理估驗或請款(109年度編列新臺幣2,000萬元整、其餘編列於110年度)。 (3)本案決標後,倘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機關得不予執行或減項(部分)執行,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產生之損失,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高等檢察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9/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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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高等檢察署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