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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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
| 機關代碼 | A.11.10.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文煌 |
| 聯絡電話 | (02)22616192#6328 |
| 機關地址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
| 傳真號碼 | (02)226203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9/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9/15 12:30 |
| 開標時間 | 109/09/15 15:00 |
| 開標地點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土木包工業【E102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登記證書(影本)。 5.承攬手冊(影本)。 6.有效之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8.查詢押標金等資料同意書(正本)。 9.切結書(正本)。 10.投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正本)。 ※注意上述文件影本部分須確實用印,如未用印視為文件未齊全投標不合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其他須知: (一)領取招標文件方式: 1.親自領標: 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本署總務科(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3樓總務科,02-22616192#6328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 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招標文件之採購案名」、「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並註明收件人連絡資訊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總務科」索取。 ※廠商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往返時間,以免逾期※ 3.電子領標: 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二)投標方式及注意事項: 1.投標文件請於109年9月15日中午12時3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署【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逾期無效。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不生投標效力。 2.投標文件寄(送)達本署後,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撤銷。 (三)材料送審:得標廠商至遲應於工項施工前7日曆天內, 將各産品品牌、樣式、規格及相關文件等依施工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並一式三份送監造單位審查 後轉陳機關,(核定時程約5個日曆天),如有退件補正時需於收到通知翌日起3日內補正。(廠商應估算工期,以免延誤) (四)品質計畫書、施工計畫書、勞工衛生計畫書等得標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10日曆天內依監造計畫書內容辦理,並一式三份送監造單位審核。 (五)本工程必要時之材料抽樣、送審等試驗相關費用均含於本工程總價中,廠商應自行估算。 (六)施工廠商進入本署管制區及工地,除需先報備外並著自備之工作服。 (七)本案圖說如有錯標、漏列等情事,依施工慣例必須完成者,以責任施工方式辦理。 (八)現場勘查:投標廠商請於109年9月9日上午10時到場(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340號前集合,請準時到場,逾時不候),辦理現場勘查、說明。 ※廠商投標前,請務必到場勘查,參照圖說及現場實際狀況確認施工範圍、規格等,如對本工程圖說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於截標日前以書面提出,如未到場或未依限提出者,視為認同圖說文件內之規定,於得標後不得諉詞要求變更或補償,並同意依指示進行施工※ (九)工程進行期間如需繳納空污費時,由得標廠商負責繳納辦理後,檢具單據向本署另行報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9/15 12: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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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