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CDH10811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檢察官職務宿舍租賃

💰 預算金額: NT$ 649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決標日:108/09/26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9/16 17:30 | 開標:2019/09/17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劉世達、林啟振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63,200
原始預算
$ 6,494,400
底價金額
$ 5,563,200
底價標比
100.0 %
預算折數: 85.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代碼 A.11.10.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侑璋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8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傳真號碼 (02)2262031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9/16 17:30
開標時間 108/09/17 10:0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議定起租日起兩年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應為標的房屋之全部使用權利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2、房屋室內面積(不含公共設施)在106平方公尺左右,且每月租金在2萬2千元以內,位處板橋區、中和區、永和區、樹林區、三峽區、土城區電梯大樓之所有權人。 3、屋內需有水、電、瓦斯(天然或桶裝)或同等品供應,並有衛浴、熱水器設備、廚房需有流理台、瓦斯爐、抽油煙機等基本設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下列文件未附者及原本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1、身分證明文件: (1)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屬法人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3)屬代理人者,除上項文件外,另須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之委託書。 2、委託代理授權書(原本)(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 3、投標廠商聲明書(原本)。 4、投標契約文件(原本)。 5、應徵房地資料: (1)門牌號碼位置略圖。(得以手繪草圖或線上地圖列印頁代替,但須標示房地位置) (2)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3)建築改良物登記謄本影本。(得以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網頁列印頁代替。網址:http://ep.land.nat.gov.tw/) (4)附屬設備等其他相關文件(無者免附)。 (5)房屋現況聲明書。 (6)出租同意書(原本)。 ※上項資料提供以每戶計,廠商如一次可提供多戶數時,仍請依個別戶數之份數資料分項準備後合併一次投標。 勘選作業及相關規定: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本署將通知廠商辦理實地勘查及評選,並依下列方式評定出最適合需要者: 1.勘選項目及權重分配:總計100 %(評分細項請參閱勘選評分表) (1)價格合理性─20 %。 (2)房地情形─15 %。 (3)交通情形─15 %。 (4)房屋基本條件─15 %。 (5)房屋實用性─15 %。 (6)環境及治安情形─10 %。 (7)其他─10 %。 2.勘選原則: (1)本案採序位法評定優勝廠商,以評分及格,且經審議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個別委員對各廠商之評審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序位數最低者,即為序位第一之廠商,次低者為第二,餘類推之,序位相同時依下列原則排序: A.標價低者優先。 B.標價亦相同時,以評分表內房地情形、交通情形、房屋基本條件、房屋實用性、環境及治安情形、其他之項目單項得分排序,得分較高優先,依此類推。 C.依上項排序廠商序位仍相同時,抽籤決定之。 (2)以序位第1之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利。 (3)評審及格分數為(含)70分以上,未達審議委員評審分數加總及格分數之投標廠商,視為不符本署需求,該廠商不予排定序位,並不得作為本標案之符合需要廠商。 (4)勘選結果無法評定符合需要廠商時,本案即行廢標。 3.勘選結果由本署另行通知投標廠商;凡經本署審查符合勘選資格條件者,本署將擇期通知廠商前往實地會勘,未能配合辦理者以棄權論,由評審小組逕行評分。 決標事項: 1.廠商經審標合格並經勘選符合需要者,依本署通知辦理議價決標。 2.議價時間及地點由本署另行通知議價廠商。 (請廠商於機關通知議價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提出說明權利) 3.廠商出席議價時應攜帶下列資料,以供本署查驗,無法提供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得做為決標對象:身分證正本。(委託代理人出席者亦同) 交屋、簽約事項: 1.交屋事項:得標廠商依議價時約定之交屋日期會同雙方辦理房屋點交(續租戶得以書面代替,免辦理現場點交)。 2.簽約事項:本案經議價、決標交屋完成後,由本署製作契約書用印,得標廠商免到署簽約;契約生效日除另有規定外,以機關用印之日為簽約日,並溯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3.本項交屋事項,廠商逾期不(未)辦理者,視同放棄得標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1.「投標契約文件」及「廠商聲明書」請務必簽署或用印後再附於投標文件內,未附於文件或未簽署或用印者視為投標文件不合格。 2.「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內標價金額不符時,以「投標契約文件」之金額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檢察官職務宿舍
預估數量 13
單位 戶
截標時間 108/09/1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10.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侑璋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8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傳真號碼
(02)2262031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9/16 17:30
開標時間
108/09/17 10:0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議定起租日起兩年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應為標的房屋之全部使用權利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2、房屋室內面積(不含公共設施)在106平方公尺左右,且每月租金在2萬2千元以內,位處板橋區、中和區、永和區、樹林區、三峽區、土城區電梯大樓之所有權人。 3、屋內需有水、電、瓦斯(天然或桶裝)或同等品供應,並有衛浴、熱水器設備、廚房需有流理台、瓦斯爐、抽油煙機等基本設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下列文件未附者及原本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1、身分證明文件: (1)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屬法人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3)屬代理人者,除上項文件外,另須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之委託書。 2、委託代理授權書(原本)(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 3、投標廠商聲明書(原本)。 4、投標契約文件(原本)。 5、應徵房地資料: (1)門牌號碼位置略圖。(得以手繪草圖或線上地圖列印頁代替,但須標示房地位置) (2)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3)建築改良物登記謄本影本。(得以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網頁列印頁代替。網址:http://ep.land.nat.gov.tw/) (4)附屬設備等其他相關文件(無者免附)。 (5)房屋現況聲明書。 (6)出租同意書(原本)。 ※上項資料提供以每戶計,廠商如一次可提供多戶數時,仍請依個別戶數之份數資料分項準備後合併一次投標。 勘選作業及相關規定: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本署將通知廠商辦理實地勘查及評選,並依下列方式評定出最適合需要者: 1.勘選項目及權重分配:總計100 %(評分細項請參閱勘選評分表) (1)價格合理性─20 %。 (2)房地情形─15 %。 (3)交通情形─15 %。 (4)房屋基本條件─15 %。 (5)房屋實用性─15 %。 (6)環境及治安情形─10 %。 (7)其他─10 %。 2.勘選原則: (1)本案採序位法評定優勝廠商,以評分及格,且經審議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個別委員對各廠商之評審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序位數最低者,即為序位第一之廠商,次低者為第二,餘類推之,序位相同時依下列原則排序: A.標價低者優先。 B.標價亦相同時,以評分表內房地情形、交通情形、房屋基本條件、房屋實用性、環境及治安情形、其他之項目單項得分排序,得分較高優先,依此類推。 C.依上項排序廠商序位仍相同時,抽籤決定之。 (2)以序位第1之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利。 (3)評審及格分數為(含)70分以上,未達審議委員評審分數加總及格分數之投標廠商,視為不符本署需求,該廠商不予排定序位,並不得作為本標案之符合需要廠商。 (4)勘選結果無法評定符合需要廠商時,本案即行廢標。 3.勘選結果由本署另行通知投標廠商;凡經本署審查符合勘選資格條件者,本署將擇期通知廠商前往實地會勘,未能配合辦理者以棄權論,由評審小組逕行評分。 決標事項: 1.廠商經審標合格並經勘選符合需要者,依本署通知辦理議價決標。 2.議價時間及地點由本署另行通知議價廠商。 (請廠商於機關通知議價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提出說明權利) 3.廠商出席議價時應攜帶下列資料,以供本署查驗,無法提供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得做為決標對象:身分證正本。(委託代理人出席者亦同) 交屋、簽約事項: 1.交屋事項:得標廠商依議價時約定之交屋日期會同雙方辦理房屋點交(續租戶得以書面代替,免辦理現場點交)。 2.簽約事項:本案經議價、決標交屋完成後,由本署製作契約書用印,得標廠商免到署簽約;契約生效日除另有規定外,以機關用印之日為簽約日,並溯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3.本項交屋事項,廠商逾期不(未)辦理者,視同放棄得標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1.「投標契約文件」及「廠商聲明書」請務必簽署或用印後再附於投標文件內,未附於文件或未簽署或用印者視為投標文件不合格。 2.「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內標價金額不符時,以「投標契約文件」之金額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檢察官職務宿舍
預估數量
13
單位
戶
截標時間
108/09/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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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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