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
|---|---|
| 機關代碼 | A.11.10.1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吳國安 |
| 聯絡電話 | (05)2782601#250 |
| 機關地址 |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 |
| 傳真號碼 | (05)27784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2/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2樓總務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2/21 17:30 |
| 開標時間 | 109/12/22 10:00 |
| 開標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萬7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302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1樓為民服務中心收發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法人、機構、團體。凡其營業項目登記有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所列項目IZ12010、ZZ99999人力派遣業或可提供與招標標的有關行業,且未受停權處分者,另未受本機關終止契約者。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廠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參考有利標精神評審作業程序: 1、開標當日,到場廠商應先行報到,以利安排簡報說明,遲到或未到場廠簡報由廠商自行負責;如當日因天侯等因素致停止辦公者,順延至恢復辦公之第一個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 2、於開標後立即進行資格審查,並由到場合格廠商,依投標收文時間先後為序號,依序作10分鐘企劃案簡報,再由本案評審小組依評審項目之配分權重,填具評審表送交計分人員加計排序積分,以序位第一,且經評審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優先取得議價權利。 3、廠商對所有答詢所做承諾均列入記錄並做為得標後之合約內容。詢答結束廠商即應依規劃案及所有答詢所做承諾確定投標價格,併同企劃書及承諾內容加蓋印鑑章送交招標人員彙整。 (二)廠商於開標前,請先至1樓法警室更換門禁卡片後,搭乘東側電梯至3樓開標室。 (三)領取招標文件: 1、親自領標: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本署總務科(地址: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2樓,電話:(05)2782601轉255)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註明收件者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本招標文件,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總務科」,並請自行計算郵件及回郵之時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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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