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行號,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為相關行業且非經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不良廠商,依法令得提供本案服務之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資格及證明文件:(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2)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規格審查表。(6)投標廠商切結書。(7)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射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認可證。(8)押標金新臺幣6萬元之票據或繳納收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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