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得標廠商如經學校評估履約期間表現優良,本校保留後續擴充1年的權利,項目、內容及單價依原契約規範,以換文方式向得標廠商增購,後續擴充為115學年度期間(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為原則,並以國教署宣布之起訖日為準),擴充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上限新臺幣3,436,000元。
(二) 若新學期開始,本校尚未完成招標作業得延長合約至長以2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二段7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文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臺南特殊教育學校401專戶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預防廠商不履行合約事項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教育部頒定之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能力提供本案標的之廠商,如相關餐飲業(如:F501060餐館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二、檢附食品業者登錄平臺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完成登錄並取得登錄字號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若對採購事項有疑義,請洽06-3554591#2206陳小姐。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特殊教育學校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