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苗栗縣卓蘭鎮老庄里161號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翌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
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情形)
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
2.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其負責人應負營造業法第32條所定
工地主任及第35條所定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工作。﹙限登記於苗栗縣及
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
3.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
(二)符合上開條件資格之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1)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
(2)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
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
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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