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移民署 |
|---|---|
| 機關代碼 | A.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游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3889393#2756 |
| 機關代碼 | A.1.5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
| 聯絡人 | 游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3889393#2756 |
| 傳真號碼 | (02)238101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87 臺中市政府 |
| 補助金額 | 1,500,000元 |
| 補助金額_2 | 900,000元 |
| 補助機關_2 | 3.57 大陸委員會 |
| 補助金額_3 | 38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是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8/10 |
| 原公告日 | 112/08/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8/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8/16 10: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機關10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履約,本案收取新臺幣15萬元之履約保證金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機關1樓收文中心)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翌日起至活動結束(暫定為112年12月10日)之翌日起10日內提送結案成果報告書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投標廠商需符合營業項目代碼:「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並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一)本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本署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二)本案於112年8月8日簽奉核准辦理第1次招標文件更正,本次更正「需求說明書」及「評選須知」部分,說明如下:(詳如本案第1次更正之「需求說明書」及「評選須知」) 1.需求說明書,更正2處: (1)更正「玖、經費來源之三、本案經費編列原則及規範的第12項專案計畫管理費的內容概述」。 (2)更正「拾貳、服務建議書撰寫方式之四、服務建議書內容之(一)及(二)。 2.評選須知,更正2處: (1)更正「三、評選標準」。 (2)更正評選須知附件「評選委員評選評分表」。 (三)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笫1項及第2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得免延長等標期。本次主要修正部分為廠商評選項目及評選酌予扣分內容,尚無涉廠商製作服務建議書之內容或影響投標意願,爰本次更正不延長等標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移民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8/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