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翌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保留後續擴充採購,包括優化現行全國掛76座e-Gate及f-Gate、增建第三代自動通關系統閘道、第三代自動通關系統功能模組擴充、監控影像儲存設備擴增等,並經議價程序,後續擴充金額為1億8,6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0樓第2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樓收文中心
履約期限
自本專案決標翌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只完成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與採購標的相關營利事業登記項目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屬資訊相關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屬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另附具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移民資訊組(履約內容)(02)2388-9393分機2465 陳先生
本署檢舉專線:政風室 電話:(02)23889393 傳真號碼:(02)23707069
一、更正投標須知第78條及補附評選須知
二、建議書徵求文件,修正第16頁修正(3)及(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