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11401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14年園區友善環境改善及房舍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建築類開口契約)

💰 預算金額: NT$ 555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5/02/07 09:00 | 開標:2025/02/07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5/01/15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4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5/01/15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4/12/18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4/12/09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4/11/13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詹勝凱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54,284
原始預算
$ 5,554,28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崑祐
聯絡電話 (03)8621100#501
機關地址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傳真號碼 (03)862130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可後續擴充至115年12月15日,或至後續擴充金額425萬執行完成為止;後續擴充部分換文後始生效力。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2/07 09:00
開標時間 114/02/07 10:00
開標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完工驗收付款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屬技術服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A、建築師證書(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一需具本國建築師證書)。 B、開業證書。 C、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2)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大地、水保技師事務所,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A、土木、大地、水保技師證書(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一需具本國土木技師證書)。 B、土木、大地、水保技師執業執照。 C、當年度土木、大地、水保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C、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一之土木、大地、水保技師證書、土木、大地、水保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土木、大地、水保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4)依法登記開業之景觀設計業,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A、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B、當年度景觀設計業相關商業同業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投標須知第二十四條規定。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本案計費方式】 1.設計監造服務費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依政府採購法「機關委託技術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計算。【招標文件售價及附款方式】電子領標250元,電子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web.pcc.gov.tw(自行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處查驗。【收受標件地點期限】於截標時間前寄達本處指定之專用郵政信箱(花蓮縣新城郵局6-2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簽收。 【其他】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自行斟酌投寄標單時間。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公開評審文件。 2、參選單位應準備服務建議書10份(A4規格)連同相關資格證明文件於規定時間內逕寄本處。 3、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頁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一日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環境維護科要求補足,逾期本處概不受理。 4、本工程需參照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行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5、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部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數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6、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 7、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崑祐
聯絡電話
(03)8621100#501
機關地址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傳真號碼
(03)862130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可後續擴充至115年12月15日,或至後續擴充金額425萬執行完成為止;後續擴充部分換文後始生效力。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2/07 09:00
開標時間
114/02/07 10:00
開標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完工驗收付款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屬技術服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A、建築師證書(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一需具本國建築師證書)。 B、開業證書。 C、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2)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大地、水保技師事務所,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A、土木、大地、水保技師證書(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一需具本國土木技師證書)。 B、土木、大地、水保技師執業執照。 C、當年度土木、大地、水保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C、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之一之土木、大地、水保技師證書、土木、大地、水保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土木、大地、水保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4)依法登記開業之景觀設計業,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A、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B、當年度景觀設計業相關商業同業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投標須知第二十四條規定。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本案計費方式】 1.設計監造服務費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依政府採購法「機關委託技術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計算。【招標文件售價及附款方式】電子領標250元,電子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web.pcc.gov.tw(自行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處查驗。【收受標件地點期限】於截標時間前寄達本處指定之專用郵政信箱(花蓮縣新城郵局6-2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簽收。 【其他】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自行斟酌投寄標單時間。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公開評審文件。 2、參選單位應準備服務建議書10份(A4規格)連同相關資格證明文件於規定時間內逕寄本處。 3、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頁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一日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環境維護科要求補足,逾期本處概不受理。 4、本工程需參照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行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5、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部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數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6、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 7、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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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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