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
個案計畫: gpmnetoid8178 - 民防訓練場地第1期整修工程中長程計畫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公開閱覽標案案號114-C305-0105-0710-0110-0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落實政府「運用退場學校校地及建物再利用」之政策,本案為全國運用退場學校活化再利用之首例,相關經驗可提供有意承接退場學校之機關標竿學習,共同推動國家政策。 (2)中州科技大學退場後校地及建物規劃作為全民防衛訓練場地暨保二總隊機動中隊使用,藉由建物整修及補強工程施作,將使建物符合相關法規規定,避免老舊建物因地震或風災釀災,有效營造學員與員警安全訓練環境,提升教學行政效能,賦予建物新生命。 (3)藉由完善的訓練空間規劃,打造國家級專業民防訓練場地,配合不同課程提供受訓學員逼真模擬訓練,提升民防工作技能及防衛知能。 (4)藉由教學場區及住宿區之完善規劃,提供學員安全與高品質的受訓及住宿環境。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3 09: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3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0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總收文)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共同投標廠商(依『共同投標辦法』訂定):本⼯程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1.廠商資格⾄少符合下列條件之⼀:
(1)個別營造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等以上冷凍空調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及開業建築師5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等以上冷凍空調業等3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各成員之負責⼈或其代理⼈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於得標後列入契約,如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
3. 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單獨對本⼯程另⾏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共同投標之成員。
( ⼆ )單⼀廠商投標:
1.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開業建築師。
(2)甲等以上⾃來⽔管承裝商。
(3)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無特定投標廠商資格限制需求
其他:附加說明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 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 為116年1⽉15⽇(預定決標⽇ 115年12⽉15⽇ ),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之。 2.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 上班當⽇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詳招標公告。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 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505,097,686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 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 22188661)。 4.本案有價鋼構每層約70公尺*48.8公尺,每層3,416平方公尺,兩層共計6,832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30公斤計算,約計204,960公斤,鋼構回收費用每公斤6元計算,鋼構價購金額約122萬9,760元。本項固定單價為每公斤6元計算,不因決標而調整,詳契約附件說明。 5.本採購為適用條約或協定排除項目理由為(GPA第3條安全及一般除外事項): ■本採購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更正公告說明】 補充招標文件資料(包含使用執照、圖說及第一標圖說)及修正招標文件內容如下: 1、契約修正第18頁,修正用語:...並於各棟建築竣工日次日起75日曆天內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許可之「竣工查驗審查」。 2、投標須知第26頁: (1)新增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內容:D.參與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工作 說明事項: 參與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工作協助民宅修繕之廠商,經工程會考量公益性與配合度而獲頒發感謝狀者。證明文件: 工程會頒發之感謝狀(適用範圍:自獲獎之日起至 116年 12 月 31 日以前招標之政府採購案)。E.工程有投保團體傷害保險,證明文件: 檢附切結書承諾本案將投保團體傷害保險。 (2)修正:職安紀錄(截標前5年內發生公共工程重大職災事件次數及加分事件次數)。 3、本統包工程為最有利標,修正招標公告「價格不納入評選」。 4、開標時間為115年11月13日上午9時。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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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T01:52:4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