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2.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周峙峰 |
| 聯絡電話 | (02)27721350#355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2028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A.1.2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7/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4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00元/份,以現金或匯票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8/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8/23 10: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45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時間)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一)廠商資格(含共同投標廠商):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投標廠商應以中華民國各地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具備執行辦理都市計畫圖重製及專案檢討法定程序等作業之能力,營業範圍須含都市計畫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等相關作業,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二)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文件如下: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事務所證明文件、技術顧問公司等文件之一。 2.有效期限內之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現職人員證明(勞保卡或最近一期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 3.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代之。或法人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影本)。 4.有效期限內之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會員證或繳費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但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5.廠商納稅證明: (1)依法應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向稽徵機關申請免繳納營業稅之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檢附免繳納該稅金之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前項第(2)、(3)款,廠商不及檢附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6.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應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塗改者亦同;或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列印之相關資料。 (三)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其他投標文件如下: 1.共同投標協議書(投標廠商為1家者,得免附具):本標案若採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應填具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應經公證或認證後生效。 ■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應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 ■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成員。 ■押標金或保證金由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指定之代表廠商繳納。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正本)。 4.議價標單(正本)。 (四)其他:授權書(正本)(於開標、行使議價時當場提出)。 二、本案洽辦機關為: (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二)雲林縣政府,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 (三)雲林縣二崙鄉公所,雲林縣二崙鄉中興路5號。 (四)雲林縣崙背鄉公所,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 三、本案採購金額增加至712萬元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3/08/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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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