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採購保留後續增購10人(套)之權利,增購期限為決標翌日起60日曆天內,每套金額依決標單價辦理,以不逾採購預算金額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服裝(飾)批發、零售或製造業,於國內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並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接受審查:
(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握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之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且得以截止投標前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本案投標廠商「企劃書」1式10份,其內容詳如附件2-「高雄港務警察總隊108年度行政人員服裝財物採購案招標規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上午9時0分前攜帶與其所投標之「企劃書」內容相符之樣品服(男性西褲2條及長/短袖襯衫各2件(以上);女性長褲及女裙各2條及長/短袖襯衫各2件(以上);上述男(女)襯衫須不同花色供評審,布料顏色應以素色為主,男女褲及女裙、襯衫布料須符合布料規格),至本總隊總隊部(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俾利辦理樣品服展示、審查及評審事宜。
二、廠商提供之樣品服,可採年輕化、運動感、流行風格設計,並列入評分標準,不得附帶任何服裝配件,譬如領帶、絲巾、圍巾…等。
三、凡逾期送樣、未送樣、所提樣品服內容不符或數量不足者,不得參加評審,且不得為本案決標對象。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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