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4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 所有權人之證明。
1、投標廠商為房地產所有權人之證明資料,土地登記謄本、建物登記謄本(或所有權狀)。
2、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代理人者,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二) 其他應徵文件:(1式8份)
1、標的物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2、位置略圖。
3、地籍圖及土地登記簿謄本。
4、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
5、工務局核淮之竣工平面圖。
6、地政事務所核發之測量成果圖。
7、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8、使用執照影本。
9、房屋現況聲明書。
10、出租同意書(本同意書1式1份)。
11、產權狀況聲明書。
12、其他相關文件。
(三)本標案採用電子領標作業方式,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自網路上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會不辦理現場領標。
(四)投標廠商請將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各一份,連同投標須知第64點所列各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依序裝入廠商自備之密封信封或容器內。
(五)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所列之價格應一致,如有不一,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所填之價格為準。
(六)投標廠商參加之代表,如非負責人親自出席者,請填具投標廠商授權委託書,於出席簽到前繳交本會,核對身份確認出席資格
(七)投標廠商應依本標案需求說明書規定,製作建議書1式8份,分別裝訂成冊。
(八)勘查及決標:
1、時間及地點:俟資格審查完成後,本會將擇期通知廠商協同辦理實地勘查。
2、勘查項目:詳如評選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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