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F-E-107001 已截止

花蓮分會新辦公處租賃案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公告日:107/09/17 截止日:107/10/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10/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機關代碼 9962460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毓文
聯絡電話 (02)23225255#108
機關代碼 99624605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聯絡人 許毓文
聯絡電話 (02)23225255#108
傳真號碼 (02)3322202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5 司法院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0/08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所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市場慣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檢具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之影本。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之證明: 廠商應提出納稅證明,並請提供最近一期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所有權人之證明: 1、投標廠商為房地產所有權人之證明資料,土地登記謄本、建物登記謄本(或所有權狀)。 2、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代理人者,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四)其他應徵文件:(1式8份) 1、出租同意書。 2、產權狀況聲明書。 3、房屋現況聲明書。 4、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5、地籍圖及土地登記簿謄本。 6、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 7、工務局核准之竣工平面圖。 8、地政事務所核發之測量成果圖。 9、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10、使用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採用電子領標作業方式,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自網路上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會不辦理現場領標。 (二)投標廠商請將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各一份,連同本須知第64點所列各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依序裝入廠商自備之密封信封或容器內。 (三)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所列之價格應一致,如有不一,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所填之價格為準。 (四)投標廠商參加之代表,如非負責人親自出席者,請填具投標廠商授權委託書,於出席簽到前繳交本會,核對身份確認出席資格。 (五)投標廠商應依本標案需求說明書規定,製作建議書1式8份,分別裝訂成冊。 (六)勘查及決標: 1、時間及地點:俟資格審查完成後,本會將擇期通知廠商協同辦理實地勘查。 2、勘查項目:詳本案評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9962460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毓文
聯絡電話
(02)23225255#108
機關代碼
99624605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聯絡人
許毓文
聯絡電話
(02)23225255#108
傳真號碼
(02)3322202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5 司法院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0/08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所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市場慣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檢具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之影本。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之證明: 廠商應提出納稅證明,並請提供最近一期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所有權人之證明: 1、投標廠商為房地產所有權人之證明資料,土地登記謄本、建物登記謄本(或所有權狀)。 2、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代理人者,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四)其他應徵文件:(1式8份) 1、出租同意書。 2、產權狀況聲明書。 3、房屋現況聲明書。 4、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5、地籍圖及土地登記簿謄本。 6、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 7、工務局核准之竣工平面圖。 8、地政事務所核發之測量成果圖。 9、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10、使用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採用電子領標作業方式,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自網路上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會不辦理現場領標。 (二)投標廠商請將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各一份,連同本須知第64點所列各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依序裝入廠商自備之密封信封或容器內。 (三)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所列之價格應一致,如有不一,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所填之價格為準。 (四)投標廠商參加之代表,如非負責人親自出席者,請填具投標廠商授權委託書,於出席簽到前繳交本會,核對身份確認出席資格。 (五)投標廠商應依本標案需求說明書規定,製作建議書1式8份,分別裝訂成冊。 (六)勘查及決標: 1、時間及地點:俟資格審查完成後,本會將擇期通知廠商協同辦理實地勘查。 2、勘查項目:詳本案評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0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