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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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9798336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嘉容、陳愛陵 |
| 聯絡電話 | (02)28732323#6046 |
| 機關地址 |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
| 傳真號碼 | (02)2876856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5條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3外交部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1/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無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灣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技術團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2/11 17:30 |
| 開標地點 | 臺灣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技術團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灣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技術團 [email protected]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其他:履約期限 | 115年12月31日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於國外(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採購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考量到本專案涉及多項服務(如貨物運輸、廢棄物清運處理與加工、再生產品設計與製作、影片素材提供等),難以由單一廠商全面承攬,特此允許廠商組成聯合投標團隊。聯合團隊應由一家廠商作為主承包商,負責整體協調、管理與付款事宜,並與其他專業分包商協作完成專案的各項任務。主承包商須提供可信的合作或協力廠商名單,確保所有合作夥伴均具備相關服務的資格與能力。以下為相關廠商資格與條件說明: • 貨物運輸:須具備貨櫃海運的執照與實際操作能力。 • 廢棄物清運處理:需具備廢棄物輸入、清運及處理的環保許可證,並具備相關經驗與執行能力。 • 再生產品設計與製作:需具備將回收塑膠寶特瓶材料再製成衣服或購物袋的技術與經驗。 • 主承包商:需具備整體統籌及管理各合作廠商的能力,若具備相似專案經驗者更佳。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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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