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973 花蓮縣 吉安鄉 北昌村30鄰北昌五街14巷1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4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助金額 5,755,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0元
系統使用費
70元
文件代收費
35元
總計
80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花蓮農田水利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灣花農田水利會 工務組,住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新台幣700元整; [設計圖工本費]新台幣700元整
開標地點
臺灣花農田水利會 三樓開標室,住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5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花農田水利會 收發室,住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附加說明
1.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以擔保信用狀、保證書、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收發室。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4.持有花蓮農田水利會核發「營造廠商證件預先審查登記卡」於該項證件有效期限內仍可使用,逾期應更換新證,否則無效。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花蓮郵政第38信箱或電話03-8577673輔導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風室台北市南海路37號電話02-23711175,台北郵政5-154號信箱。 6.承攬廠商之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採扣點方式辦理,每點扣款新台幣貳仟元。 7.廠商履約應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有違反之情事者,機關得停止給付估驗計價款至情形消滅為止。若因廠商未採行、或採行之污染防制設施,不符合管理辦法規定設施標準,而導致機關被環保單位罰緩時,廠商應承擔該筆罰鍰,並願受相關機關之懲處。 8.本工程付款辦法:自工程開工後,依雙方簽定契約之工程進度請款,經水利會核定後給付估驗款的95%,其5%作為保留款於驗收合格及保固保證金繳存後一次撥付。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設計圖工本費
新台幣7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0/23 09:00
開標時間 107/10/23 09:30
開標地點 臺灣花農田水利會 三樓開標室,住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花農田水利會 收發室,住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開工日起算 150 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及以上各等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1.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以擔保信用狀、保證書、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收發室。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4.持有花蓮農田水利會核發「營造廠商證件預先審查登記卡」於該項證件有效期限內仍可使用,逾期應更換新證,否則無效。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花蓮郵政第38信箱或電話03-8577673輔導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風室台北市南海路37號電話02-23711175,台北郵政5-154號信箱。 6.承攬廠商之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採扣點方式辦理,每點扣款新台幣貳仟元。 7.廠商履約應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有違反之情事者,機關得停止給付估驗計價款至情形消滅為止。若因廠商未採行、或採行之污染防制設施,不符合管理辦法規定設施標準,而導致機關被環保單位罰緩時,廠商應承擔該筆罰鍰,並願受相關機關之懲處。 8.本工程付款辦法:自工程開工後,依雙方簽定契約之工程進度請款,經水利會核定後給付估驗款的95%,其5%作為保留款於驗收合格及保固保證金繳存後一次撥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花蓮農田水利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3949824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20點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