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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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東縣農會 |
|---|---|
| 機關代碼 | 9339470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盧雨涵 |
| 聯絡電話 | (089)324377#25 |
| 機關地址 |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268號 |
| 傳真號碼 | (089)36024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補助金額 | 4,153,500元 |
| 補助機關_2 | 3.76.54 臺東縣政府 |
| 補助金額_2 | 1,0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紅藜集貨包裝處理中心的建置能有效協助產季產量的紓解,同時,由受過加工教育訓練的專業人員,遵循標準作業流程與紅藜加工專用機械的操作,一步步落實台灣藜的品質控管,樹立台灣藜優良品質形象,實質達到農產供需平衡、降低農友生產及勞動成本、穩定產地價格、真正活絡部落產業及偏鄉農家經濟的目標。爰此,期能透過工廠承包公司專業團隊之協助,配置適合台灣藜作物特性的初級加工設備,並考量其他季節農產加工的適用性(如洛神花乾燥、小米脫殼等),使包裝處理中心產能達到最佳狀態。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本會暫無電子領標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26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300,現金或匯票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2/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2/14 09:30 |
| 開標地點 |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26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金額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26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東縣卑南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10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會文件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無退票紀錄證明。 3.本期(或最近一期)繳稅證明 4.廠商營業項目須具機械設備製造(或機械器具零售)及機械安裝。 5.無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至103條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拒絕往來廠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決標後得標人須於14日內至本會辦理訂約手續,並覓妥殷實舖保二家,已訂約而於規定期限內不開工者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得標廠商不得轉包圖利,如經查出即行解約並沒收已做工料款。 2.本會有權依實際情況需要變更設計,廠商不得異議,但有增減工程預算時,依據實際數量,按原契約單價辦理追加減。 3.合格廠商建議書評選於資格審查後接續辦理,請參與投標廠商準時與會。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東縣農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2/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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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東縣農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