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後續擴充時間為106.08.31至107.06.30止。
金額約21500000元,以實際用餐人數結算。
預估用餐人數約2500人,用餐天數200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屏東縣政府105年5月18日屏府教體字第10515846700號函頒布契約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二)應檢附證件:
1.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期納稅證明(新設立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
3.投保證明.
4.員工健康檢查紀錄.
5.營養師證明.
6.其他:詳如招標文件清單.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將規定之證明文件、企劃書9份等投標文件一併封裝,依規定期限內送達,否則視為無效標。
(二)、評選作業時間、地點:開標當日下午2時整於本校生涯教室。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購置方式(以下任選一種):
1.紙本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210元。
2.光碟片新台幣100元整(含圖說),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2元。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17時30分(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1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五)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校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