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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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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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9160233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鄭芮竹 |
| 聯絡電話 | (02)85229366#710 |
| 機關地址 | 242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樓(西側) |
| 傳真號碼 | (02)8521255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使用至經費預算為止,擴充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17 勞動部 |
| 補助金額 | 14,0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5/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本工程施工地點位於高雄市新興區青年一路278號,全棟共4層樓,總面積1422.74平方公尺(數據僅供參考,應以現場施作範圍為準),並依機關通知之實際施工地點及施工範圍進行設計及施工。 (二)整體空間設計意象以簡約、明亮為主要調性,空間、設備或設施之使用,須符合耐用、便利、高妥善度、易於清潔保養維護、故障維修不涉及特殊技術或專屬權利限制等原則。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6/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6/07 10:00 |
| 開標地點 | 242034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樓(西側)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不低於新台幣650,000元(含)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42034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樓(西側)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書) 2.建築物室內裝修業 (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招標名稱】:「南區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之家設計與施作工程案」 二、【採購金額】:新台幣1,400萬元整。 三、投標廠商資格:投標時應檢齊相關下列證明文件(若為影本,務必能清晰可辨):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書) 2.建築物室內裝修業 (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押標金額度】:投標廠商應繳交不低於新台幣65萬元(含)之押標金。 五、【投標方式及文件】: (一) 投標方式: 投標廠商請於113年6月6日(四)下午5時整以前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中心「242034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樓(西側)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行政管理處」,逾期者投標文件無效。 (二)投標文件: 1.廠商資格證件(影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或免稅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正本); 4.押標金不低於新台幣65萬元(含); 5.計畫書10份; 6.切結書1(正本); 7.領標電子憑證(影本); 六、【開標日期及地點】: 113年6月7日(五)上午10時於本中心(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樓(西側))會議室。 ※以上說明如有不一致之處,均依招標文件規定為主。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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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