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43號3樓 工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500元,以採郵局匯票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43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訂約手續,並開工日起一年內竣工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須有H701070(建設開發公司)、EZ08011(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7.1.2更正公告:
1、本案之履約期限修正為「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訂約手續,並開工日起一年內竣工完成」。
2、電子招標文件內容修正:「1投標須知」、「2計畫需求規範書」、「4合建開發企畫書評選作業規定」、「8合建契約書」、「9-4投標專用信封貼」標示出第一次公告後,本案修正之內容(以黃色螢光提示處)。
107.1.4更正公告:
1、本工程分三階段開標,開標時間及地點如下:
資格標審查-107年1月9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會簡報室
規格標審查(評選會議)- 107年1月12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會簡報室
價格標(議價)-107年1月1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會簡報室
2、電子招標文件更正:
新增「0-三階段開標時間及地點-1070104新增」檔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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