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20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完成(含測試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營造業/室內裝修業/系統整合商(科技/資訊有限公司)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系統整合商:登記營業項目應有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
■公會會員證(營造業)
室內裝修業、系統整合商免附
■切結書1(3、4為開工前營造業檢附)
■登記證(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若為「室內裝修業者」所需附之登記證:
1.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施工廠商。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投標廠商應屬具備與曾完成機房相關工程經驗者,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上開證明文件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
本案規格聯絡人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
本案現場勘查及相關事項聯絡人: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管理部 林專員雲蒨 電話:02-25997973轉206
現場空間整修使用需求、預約現場勘查:
聯絡人:物業部 許高專育瑋 電話:02-25997973轉20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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