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動力中心三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 或 動力中心三樓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列有得以承攬本案相關業者,包含資訊、電訊、電信、網路、電子、電腦、軟體、資訊應用軟體或整合或設計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營業項目列有得以承攬本案相關業者,包含資訊、電訊、電信、網路、電子、電腦、軟體、資訊應用軟體或整合或設計等
附加說明
(一)財物名稱、廠牌、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到院完修時間地點、保固期:詳如資訊網點規格書。
(二)本契約如有更換後廢品、壞品,由使用單位決定保留或交由廠商收回處理。
(三)開口契約之相關事項:
1.本契約依本院需求含工帶料修繕,機關有保留合約期間內數量增減之權利(數量為預估數量),其價款依照本合約簽訂單價核實計之,期間內請款總合不可超過總決標價。
2.各項供貨之記錄與含工帶料修繕時間應依本院發出訂單規定辦理,且需由訂購人或訂購單位簽名收件認可始得有效。
3.開口契約項目,廠商應常儲備備品,不可因無庫存,影響醫療作業進行,若有延遲應以本契約規定之期限計算,並依第13條延遲履約計罰。
(四)規格聯絡人:資訊室曾崇瑜副工程師 電話:03-5326151 #526203。
(五)資格聯絡人:工務室龔小姐 電話:03-5326151#526698 傳真:03-5318913(請來電通知取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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