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家太空中心 |
|---|---|
| 機關代碼 | 807783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採購聯絡人: 廖小姐 分機7969/招標規範聯絡人:劉小姐 分機8145 |
| 聯絡電話 | (03)5784208#7969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科學園區展業一路9號8F |
| 傳真號碼 | (03)578423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4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 補助金額 | 2,119,61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1/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2/09 10:3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25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25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算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或契約上限金額(即決標金額)用罄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證明:乙種(含)以上小客車租賃業(營業項目代碼為G101041)。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5輛(含)以上且車齡為五年(含)以內之營業車輛履約能力證明(提供符合前述規範之車輛行照及保單等資料);或廠商切結得標後可取得此履約能力之證明,並於決標後二週內補送相關文件供審查(切結書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 請廠商於本投標須知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____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比減價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正本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三)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必須用印並併同「投標標價清單」,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四)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者,視為未附記。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必須用印,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 (六) 保密條款:得標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及契約之規定,未經本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露、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願對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七) 本案屬開口契約,採各項投標單價及預估數量之乘積加總決定最低標。本案提供之預估單價係作為廠商參考本案預算之組成,決標後,原則將以廠商報價作為基礎調整,除有特殊情形或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八)本案採複數決標,但未採分項決標,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依投標廠商報價由低至高,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1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臨時性小客車(附司機)租賃服務(114年)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 |
| 受理單位:單位 | 式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2,119,61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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