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 ("夥空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松菸2樓創意劇場)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學校、機構或團體。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三)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期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日期,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章。
附加說明
108.07.18更正公告
更正招標文件"02.採購需求及評選說明書"柒(三)1.如下
1.辦理展區規劃、展場設計、展前說明、保險、國際買家邀請與接待等相關事宜;其中場館視覺設計及科技應用由本院執行,展區面積為140平方米(本次展區場地已由本院完成預訂作業,投標標價不包含場地費用;實際攤位以展會主辦單位提供之攤位數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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