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79.64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05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3段8號臺北市替代役中心「原水源營區」十字樓4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善盡履約管理責任及防止廠商有重大違反規定或違約情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5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3段8號臺北市替代役中心「原水源營區」十字樓4樓行政管理中心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條件: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技師、結構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5)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詳閱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文件領取方式及投遞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2.專人投遞: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3段8號臺北市替代役中心「原水源營區」十字樓4樓行政管理中心總收文。
3.郵寄投遞(建議以限時掛號或郵政快捷寄送,並請注意郵遞時效,如逾時寄送達本機關,後果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10005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2號 行政管理中心 收。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企劃書1式10份(正本1份,副本9份)。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由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為有效」(註: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之用途)。
5.投標廠商資格條件:(詳閱投標須知第貳節)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技師、結構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5) 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5)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切結書2。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注意事項
1.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5萬元整(採固定價格給付,於評審結果核定後,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約決標程序),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款,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預定召開評審會議日期為111年2月17日,決標日為111年2月25日。
3.廠商提出疑議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開標時廠商出席人員請出示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若無派員,開標後將依審標結果通知。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案未於招標文件中公告本案評審委員本名單,該名單於開始評審前應予以保密,廠商不得探詢委員名單。
3.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4.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行政管理中心採購宋字筠小姐 電話:2369-1198轉336 傳真:2369-7660;
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客家文化中心宋冠潔小姐 電話:(02) 2369-1198轉50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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