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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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7364463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綜合業務部 周資深規劃師 |
| 聯絡電話 | (02)21006300#209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
| 傳真號碼 | (02)210063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5條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1.2內政部營建署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機關通知日後第6個月與第9個月進行績效評鑑,包括廠商履約情形、品質及執行效益。機關得視中央社會住宅政策調整及廠商履約期間內之績效評鑑結果,辦理擴充或減作。後續擴充金額累計不超過原簽訂契約價金總額50 %。 (二)接管其他廠商戶數之擴充額度:其他廠商因履約績效不良、業務廢弛、嚴重缺失,所移出包租代管之戶數額度。 (三)後續擴充不展延履約期間;另因涉及經費補助及績效評鑑辦理與否,未獲後續擴充之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8/11/06 |
| 原公告日 | 108/10/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10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0元 |
| 總計 | 1,15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11/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1/26 14: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101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5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書第7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依《租賃住宅發展及管理條例》,領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者,營業項目包含租賃住宅代管業、租賃住宅包租業之業者。 2.依《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認定之租屋服務事業之業者。 3.登記於新北市之租賃住宅服務業之業者,並加入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4.廠商納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複數決標,預計決標予5家廠商為上限,規劃辦理包租包管共550件、代租代管共550件。 二、補充說明: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地方政府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本案訂有履約期限,請詳閱契約書第七條之規定。 三、注意事項: (1)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中心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標案詳細內容,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契約書(稿)及需求說明書等文件。 【第一次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 1.依據本中心綜合業務部108年10月29日奉核簽辦理。 2.本次修正(文件檔註記紅字部分): (1)投標須知第六十四、(四)2.規定,詳更正公告之投標須知及第一次變更公告對照表。 (2)評選須知附件七、說明(1)規定,詳更正公告之評選須知及第一次變更公告對照表。 (3)契約第十八條(七)、(八)規定,詳更正公告之契約書(稿)及第一次變更公告對照表。 (4)廠商資格審查自行檢核表(項次2、7),詳更正公告之該檢核表及第一次變更公告對照表。 3.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2項及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考量本次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涉重大變更,爰延長等標期。 4.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新北市包租包管、代租代管 |
| 預估數量 | 1100 |
| 單位 | 件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1/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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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