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58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58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本案預算金額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檢附與招標標的、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包括: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須有J101020病媒防治業)。2.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影本之證明文件。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等證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履約地點共2處:
1.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本部新舊審計大樓)
2.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9號(本部南勢角檔案庫區訓練大樓、典藏大樓)
二、以上工作範圍及施作內容詳「審計部防疫消毒委外服務案需求說明書」。
三、開放現場勘查日期時間:(詳投標須知八十一)
1.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現場開放時間為111年1月10日(一)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止,惟須於當日下午2時30分前到達本部1樓服務台集合,聯絡電話:(02)23977894。
2.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9號,現場開放時間為111年1月11日(二)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止,惟須於當日下午2時30分前到達現場集合,聯絡電話:(02)2948003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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