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3樓開標室(臺南市友愛街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郵遞至臺南郵政15-50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會1樓輔導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依各階段期程要求,預計於105.12.15前完成(含監造作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結構等相關之規劃、設計等資格之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0
【工程地點】
台南市白河區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結構等相關之規劃、設計等資格之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領標費用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決標方式】二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三次限制者,應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一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後之標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其他】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郵政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會1樓輔導室,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工程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應於以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5.工程履約保證金為 0。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7.應附證明文件:
1.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
(1)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屬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者:
(1)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証。
(2)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證明文件。
8.簽約:
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與本會簽訂契約,並開始執行。
2、簽約時應由得標廠商負責人於備妥之合約正、副本指定處簽章。
3、未於期限內簽約或拒不簽約者,視同棄權。另通知次優廠商議, 無次優勝者以廢標處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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