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條件及方式:本案契約執行已達預算金額或年度契約期滿後,機關得視廠商之服務良窳及業務需要,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2年(1次1年),免召開議價會議。
2.期間:
第1年: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第2年: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3.金額:每年不得超過機關個別預算金額(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103萬6,330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20萬元)。
4.數量:參考110年招標規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中華民國境內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其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關(營業項目:計程車客運服務業G201011或計程車客運業G1011031),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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