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THC007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辦公室報紙訂閱財物採購

臺灣高等法院 決標日:106/05/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大派報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72,000
原始預算
$ 1,674,240
底價金額
$ 1,588,000
決標折數
98.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代碼 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程先生
聯絡電話 (02)23713261#8391
機關代碼 5.4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人 程先生
聯絡電話 (02)23713261#8391
傳真號碼 (02)2382500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滿如廠商服務情況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價金辦理後續擴充,每次一年至多三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南棟7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刑事庭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本院刑事庭大廈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0601-10705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2)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截止投標之日止前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代碼 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程先生
聯絡電話
(02)23713261#8391
機關代碼
5.4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人
程先生
聯絡電話
(02)23713261#8391
傳真號碼
(02)2382500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滿如廠商服務情況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價金辦理後續擴充,每次一年至多三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南棟7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刑事庭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本院刑事庭大廈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0601-10705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2)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截止投標之日止前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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